1 美國環境監測體制
1. 1 EPA 領導下的多重部門協作
美國沒有專門負責環境監測的系統,美國的環境監測工作是由許多單位共同完成的,除國家環保局( EPA,Environment Protection Agency) 外還涉及其他政府部門、民間團體、甚至個人。以水質監測為例,除EPA 外,聯邦政府的地質調查局( USGS,US Geological Survey) 、魚類及野生物服務局( USFWS,US Fish and Wildlife Service) 、國家海洋及大氣管理局( NOAA,National Oceanic and AtmosphericAdministration) 、國防部( DOD,Department of Defense)、田納西山峪管理局( TVA,Tennessee ValleyAuthority) 等均擔負有水環境的監測任務; 各州政府環保局及土著部落領地的環保部門、衛生局也擔負地區的水環境監測任務; 民間單位,如大學、地區的水資源協會、民間環保組織、企業等為自身關心的問題和協助本區域環保法規的執行而收集資料也進行水質監測工作。另外,各地也不乏環保志愿者協助政府進行例行的水質監測工作,主要從事采樣、測量簡單的水質參數,如物理狀況、水生物健康狀況等。與聯邦項目有關的數據由EPA 收集管理,存于數據庫US EPA's STORET ( STORET 系Storage 及Retrieval 二字的頭3 個字母拼成) ,用于環境評價、了解污染狀況、決定污染控制的工作重點、評價污染控制的效果。地方部門的數據由州政府或部落領地的環保部門整理后將所得的環境信息報EPA,EPA 再匯總為國家報告報給國會。
即使在同一聯邦政府的部門中,負責進行環境監測工作的也可能是不同的機構。例如,EPA 內部的水局、廢棄物及應急管理局、大氣及放射性管理局均擔負著各自領域的監測任務。美國國防部( DOD) 的陸軍( Army Corps of Engineers) 、空軍( Air Force) 及海軍( Navy) 也各擔負自己基地的監測任務。但美國的環境監測始終是由EPA 主導,各部門共同協作完成,而且有相當嚴格規范的法律體系規定各部門的職責。自1985 年起,美國每年都會召開一次全國環境監測大會( NEMC,National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Conference) ,其主要的發起人為EPA 和其他的組織。該會議最初的意圖為增進EPA 與各個社區、公眾、各州管理機構以及其他組織的聯系與溝通。該會議的主要目的有以下3 個方面: ① 為各種組織和機構提供一個共同研討和解決環境監測中出現各種問題的平臺; ② 向各州管理機構和公眾發布關于EPA 最新動態的信息; ③ 為各個環境監測機構提供一個交流現行的、環境監測新方法的平臺。自2007 年起,全國環境監測大會( NEMC) 與實驗室認證大會( Forum onLaboratory Accreditation) [由國家環境分析實驗室認證協會( NELAC,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boratoryAccreditation Conference) 發起并組織]合并,以此減少與會者的會議支出。該會議的參加對象涉及實驗室工作人員、質控人員、環境監測專家和其他任何從事與環境監測有關的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