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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昨日發布《電力工程質量監督體系調整方案》宣布,今后全國電力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將實行“總站-中心站-項目站”三級管理體系,總站設在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以下簡稱“中電聯”)。這標志著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職能由國家電網公司調整至中電聯。業內人士表示,國家電網作為電力工程的投資企業不適合進行電力工程質量監督,且由一家企業對整個行業進行監督的方式是不合理的,監督權的調整,有利于電力行業的公平和公正。
據了解,在此次調整之前,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總站設在國家電網公司基建部,總站的站長和秘書長通常由國家電網基建部相關負責人擔任,而副站長和副秘書長均由兩大電網公司和五大電力集團的中高層擔任。這種電力巨頭監督整個行業工程質量的運行模式飽受詬病。早在2010年11月,中電聯就曾向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報送《關于理順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體系有關問題的請示》,提出由中電聯負責組建“電力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總站”,負責全國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的管理。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將監督權從企業手中分離出來,由作為第三方的行業聯合會對整個行業進行監督,對于行業內所有參與者更加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監督力度。中電聯昨日也表示,在電力體制改革逐步深入的大背景下,國家能源局此次調整,將有效遏制近年來由于體制不順造成的電力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逐步弱化的局面。
盡管中電聯是由國家電力監管委員會主管的全國電力行業企事業單位的聯合組織,但林伯強表示,這種“政府主導的行業協會自律管理”的模式是當前我國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的慣用方法,雖然協會也難免受到行業巨頭的影響,但總體來說,這次調整是具有進步意義的。